申扎县市容村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12-01 11:09:43      来源:申扎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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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那曲地委、行署关于开展市容村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申扎县县委、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市容村貌专项整治活动,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创建一个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人居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良好的交通、市场、卫生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设施不齐备,基础条件差,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违章乱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非常突出。进行市容村貌整治尤为迫切。各乡镇、县中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村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全民参与,依法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第三季度内使城乡环境面貌有大的改观,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全县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申扎”的要求,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县乡服务功能为目的,围绕解决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抓难题,形成声势抓宣传,加大力度抓督查,讲求效果抓责任的具体要求,以中信路、央日路等商铺集中的路段,容易形成垃圾死角、随地大小便的地方为重点,集中对全县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商铺、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功能,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市场管理,整治市容村貌,教育引导城乡群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积极构建城乡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市容村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城镇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市场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使全县人民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市容村貌的整治,实现“三个提升”,即:市容村貌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城镇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是:到7月底,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市容村貌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解决县城、乡镇、村居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杂物乱堆、随地大小便”等问题。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见成效。

8月份以后,深化和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完善、提高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完成整治活动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交通秩序。

大力整治中信路、央日路,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中信路等道路的车辆限高标志建设。重点对道路两侧、商铺门口、农贸市场门口、超市饭店门前进行重点整治,规划部门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和货车卸货点,沿街有场地闲置的县中直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定点定时对外开放停车,企业可向工商、物价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设收费停车点,协力解决无处停车或乱停乱放的问题。交警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车辆随意调头、随意停车、会车时双方驾驶员停留“闲聊”、超速驾驶等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

(二)整治市场秩序。

对县城街道两侧的商铺、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摊外摊”、“店外店”等违规行为,对出租房屋的业主实行主体责任制,探索建立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奖惩办法,与工商、城管部门(住建局)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解决“只受益,无责任”的现状,对无店面的地摊商贩要规范场地,逐步引摊入市。司法部门、工商、城管部门对经营者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教育广大个体经营者遵章守法、文明经营,共同构建宽松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

(三)整治环境卫生。

(1)重点治理街道、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农行东侧斜坡地(大小便严重地带)、职工周转房的房前屋后、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加强临街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要求沿街门店及住户将垃圾倒入放置在街边的垃圾桶,保持干净卫生。集中整治期间,环卫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环卫工人和垃圾清运车辆,确保有序进行。

(2)及时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理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等杂物,拆除县城区、乡村乱搭乱建和搬迁遗留的残墙断壁,清除消费“次生”垃圾,环卫工人每天必须在早上8:30前定时按路段、按区域进行清扫。县城区以外的乡镇,要组织发动群众对乡镇驻地、村居委会所在地、辖区内过往公路定期清理杂物,清理垃圾,提高乡村品位。

(3)住建局、工商局、文化局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县城广场、文化娱乐场所、店铺等商服网点,以及企业、机关单位的环境卫生。城管(住建局)全面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整改“三包”责任制,严禁门里开店门外摆摊行为,清除墙壁、挡墙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的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小广告、拖把等杂物,墙面、地面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同时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形成定期检查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处罚措施。教育局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无论是在学校、家里还是在大街上,都不要乱扔垃圾和随地大小便。同时要组织学生定期集中清理校园周边的垃圾。文化局、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对城区内娱乐场所、网吧管理和文化广场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

(4)强化建筑施工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运输渣土无遮无拦,遗漏无人监管等问题。由住建局牵头,环保局、项目建设单位及所在乡镇配合,强化建筑施工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管理。环保局要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管,严格监管噪音、“三废”排放和其他污染环境的行为,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等问题。

(5)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将整治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好城区路灯的维修管护,住建局、甲岗电厂要及时更换设施、灯管、线路等。做好排水管(渠)道的疏通、清淤,更换下水井盖、水箅子等,保证路灯、排水井井盖等设施完好,适当增设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公共卫生设施。

(6)住建局、文化局、文化执法大队要负责规范户外广告和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屏、实物造型等户外的管理。清洁城市景观,保持市容整洁美观,全力构筑“布局合理、设置有序、公益性强、内容丰富”的县城户外广告体系。

(7)各乡镇、县中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别是公路沿线乡镇,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驻村驻寺干部和群众对乡镇村庄周围、路旁、河道、沿坡等区域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确定垃圾填埋点,及时清运垃圾,并实行掩埋。清理墙壁上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

(8)县中直各单位要发挥主体责任,不仅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还要加强对各自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真正树立起“申扎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垃圾,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各乡镇、驻村工作队要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对村庄院落进行彻底清理,保持庭院干净整洁。

(9)组织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干部职工、驻军部队官兵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坚持每周星期五上午9:30--12:30组织干部职工,驻军部队到各自卫生区域内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片区负责人和单位领导要安排专人填写《卫生大扫除工作台账》,确保人员到位、时间到位、效果良好。坚决杜绝以“工作忙”为借口,以“派代表”为掩护逃避卫生大扫除活动,尽可能做到“全员参与、全民参与”。每次卫生清扫后,要在台账上客观的进行点评并整理归档,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材料之一,同时也是检验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之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4日—6月17日)。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各层次的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发动。要召开全县市容村貌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宣传部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中直企事业单位、商户、学校等广泛的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二是各乡镇、执法主体部门向全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致全县人民的一份公开信》、大力整治市容村貌的倡议书等,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这项活动中,营造开展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三是各乡镇要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分阶段整治工作重点,明确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在6月20日前将本乡镇开展整治活动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8日—7月31日)。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认真抓好落实。要划分好停车(卸货)场地、指定施工弃土堆放点,要做好环卫工具提供保障和人员动员组织工作,要彻底解决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规范管理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常抓不懈,加大工作力度,对集中整治阶段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出来的难点问题,要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挖掘根源,通过采取召开现场会、典型宣传、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方式,交流经验,鞭策后进,强化措施,集中攻坚,提高整治实效,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要长期巩固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建章立制,积极探索建立我县市容村貌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每个阶段都要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要突出亮点,凸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专项工作组要将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县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市容村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全县市容村貌整治工作。

组 长:格桑多吉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旦增旺久县委副书记、人大主任

张志周县委副书记

拉巴次仁政协主席

阿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桑嘎顿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袁培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嘎玛泽仁组织部部长

杜林春宣传部部长

黎忠强武装部政委

平措尼玛人大副主任

布琼人大党组成员

次仁旦巴政府副县长

次仁顿珠政府副县长

周格政府副县长

赤列旺杰政府党组成员

李智龙政府党组成员

朱立政协副主席

扎西政协党组成员

格尔桑法院院长

马文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宋 艳 菊     县委办主任

格桑多吉人大办主任

刘刚政府办主任

达娃卓玛政协办主任

拉巴次仁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方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次仁普赤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索朗巴姆统战部主任科员、副部长

乔自松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拉巴多吉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布琼法院副院长

南木加检察院副检察长

格桑尼玛发改委主任

才旺热旦统计局局长

格桑措姆财政局局长

罗亚民宗局副局长(正科)

杨友华住建局局长

拉巴次仁教体局局长

达娃曲珍民政局局长

达旦扶贫办主任

阿旺旦杰农牧局局长

扎顿文化局局长

马东会广电局局长

拉巴曲珍交运局局长

孙文安监局局长

达娃扎西国土局局长

普布次仁环保局局长

边巴次仁卫生局局长

巴桑工青妇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

桑珠司法局局长

普布公安局政委

次旺多杰公安局副局长

罗布水利局局长

索朗顿珠林业局局长兼森林公安局指导员

简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扎西才旺邮政局局长

旺扎贸易公司经理

拉巴次仁气象局局长

洛桑顿珠农行申扎支行行长

小西若武警中队队长

杜卓欣消防大队教导员

桑珠养路段段长

武兴利甲岗农水电公司经理

其布加油站站长

索朗旺堆工商局局长

洛桑达瓦税务局局长

吉布电信局局长

格桑达措移动公司经理

旺青联通公司负责人

多吉次仁粮食公司经理

八个乡镇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由宣传部部长杜林春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宣传部副部长次仁普赤、住建局局长杨友华、公安局副局长次旺多杰兼任,工作人员由宣传部、住建局、公安局各抽调一名,同时充分调动党员志愿者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职能组:

(一)市场秩序整治组:

组长:嘎玛泽仁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次仁旦巴政府副县长

周格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工商局

成员单位:税务局、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治安大队、国土局、交运局、公路段、房屋出租的单位负责同志及私人出租责任人。

职责:负责对全县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检查。要建立承租户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加强摆摊设点的规范管理。

(二)环境卫生整治组:

1、中信路便民警务站片区

组长:阿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格尔桑法院院长

马文科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单位:片区内的商户、房屋出租负责人、片区警务站、片区内双联户,片区内各单位、统战部(工商联)、民宗局、纪委监察局。

2、扎西路便民警务站片区

组长:杜林春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次仁顿珠政府副县长

赤列旺杰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单位:片区内的商户、房屋出租负责人、片区警务站、片区内双联户,片区内各单位、宣传部、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食药局、环保局、档案馆。

3、甲仁路便民警务站片区

组长:张志周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平措尼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智龙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单位:片区内的商户、房屋出租负责人、片区警务站、片区内双联户,片区内各相关单位(除分配到其他片区的县直单位)。

4、左窝库便民警务站片区

由申扎镇牵头负责,片区内所有单位、双联户参与完成,吾仓茶检查站协助申扎镇做好公路沿线的卫生。

(三)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长:袁培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朱立政协副主席

成员单位:交警队、交运局、住建局(城管)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严格按规划部门所指定的地点停车和卸载货物。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和随意掉头。

(四)整治活动督查组:

组长:桑嘎顿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布琼人大党组成员

扎西政协党组成员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成员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环保局、

住建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乡镇、县城内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周密,精心实施。开展市容村貌专项整治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提升对外形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市容村貌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做到任务到人、到单位、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要推出一批示范街区、示范出租房单位或个人、示范住宅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由点到面,全面推进。培育亮点,典型带动,整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整治是重点,下设四个整治小组,分别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可根据自身情况,再细化片区任务。各乡镇要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把握时限要求,努力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市容村貌专项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县中直各单位、学校及广大干部群众也要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搞好本单位内部和门前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家庭院落环境的净化、美化。

(三)全面宣传,引导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整治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力度,创新方式载体,开展系列深度报道,营造社会舆论强势,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市容村貌专项整治活动中,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县电视台要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广泛宣传报道整治活动工作动态、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并且要增加反面报道,对后进乡镇、单位及整治活动中不作为、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公开曝光。二是组织新闻工作者深入一线挖掘典型,宣传典型,推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各乡镇和部门要更换制作以市容村貌专项整治活动为内容的宣传标语和宣传壁。四是县城区域内,有LED屏幕的单位要滚动播出整治活动的公益性广告。五是以各种形式开展以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三贴近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主题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得到增强,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提升。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整治活动督查组要对市容村貌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限期督办等方式,对各乡镇、县中直单位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要约谈,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督促各乡镇、村居制定和完善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实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报告一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信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考评考核,对完不成任务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工作任务完成差,工作严重滞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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