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2023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2023-07-06 11:16:52      来源:网信申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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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征兵命令,2023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了解今年征兵有关政策,积极报名应征,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和标准

 (一)年龄条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应征公民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及现实表现等。预征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应征报名的基本条件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视力标准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潜艇人员、潜水人员、空降兵除外)。

 二、征集方式和征集时间

全国征兵网(唯一官方网站)http://www.gfbzb.gov.cn  男兵报名时间:下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 2023年8月10日18时。

 女兵报名时间: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三、协助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达瓦参谋   18708077030 (微信同)            

 四、在部队优抚优待政策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部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5、生活待遇。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在内地服役的义务兵第一年津贴15000元左右,第二年18000元左右。在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第一年津贴50000元左右,第二年津贴55000元左右。一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0075元,二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2200元,三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4540元,四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7025元,士官级别越高工资越高。

 6、家庭待遇。自2014年12月1日起,西藏户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政府对其家庭给予优待金24000元(两年)。五、退伍后优待政策1、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录用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和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公职岗位考录计划,确定一定数量的公职岗位,用于定向考录从西藏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7、复学优息。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品科技能和罪出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8、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获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职高(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9、经济补助。西藏户籍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自主就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增加10000元,最高服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14万元(从2011年入伍新兵起实施)。

 10、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6000元。

 11、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注:此政策解读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并由自治区征兵办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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