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近年来,任性“驴友”执意以身犯险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那曲市申扎县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情。
天色已晚,气温骤降至零下16摄氏度,湖水开始冻结,派出所民警多次努力后,仍未能将车辆拖出,为确保李某、王某二人生命安全,民警便将二人带至派出所临时安置,并向二人提供食宿。次日早晨,派出所民警再次携带救援设备前往车辆被困地点开展救援,经过1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被困车辆终于成功脱困。 李某、王某二人虽然获救,但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色林措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李某、王某被当地林业部门罚款2000元人民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三)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