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出差管理
2016-01-19 14:26:12      来源:申扎县网信办    
0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公务出差活动的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申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出差管理办法(试行)》。

严格按照标准办事。公务出差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的,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借出差之机办私事。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差结束后须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单位,并履行销假手续,不及时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把年度出差时间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出差时间超过45天的,年底取消评优资格。跨地区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到上级业务单位出差的,从严审批,需出具上级业务单位相关证明。严禁提供虚假出差证明、出差理由,一经核实,必将严惩。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强化监督检查,把各单位、各乡镇工作人员到各地出差期间遵守纪律规定情况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主持工作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liruiwei

公安备案号:藏公网安备 54242602000001号 工信部备案号:藏ICP备2021000260号-1 网站标识码:5424260001 版权所有:申扎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