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缴2016年申扎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16年01月04日 18:01:08      来源:申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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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缴2016年申扎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县(中)直各单位,各乡镇,广大城镇居民:

    根据地区人社局关于征缴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事宜通知如下:

    1、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于2016年2月15日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缴纳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2、未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于2016年3月15日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3、城镇居民子女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办理停保手续。


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4日

责任编辑:liru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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